阿尔莫指出,那些认为“孩子沐浴在爱里就足够”的人,并没有意识到,父母之爱和一般意义上的“爱”(或者说两个成年人之间的爱),有本质(而非程度或数量)上的区别。
两个成年人之间的爱,通常有三个标准。
第一是“感情”标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产生了感情,他赋予这个人特殊的重要性和地位。
毫无疑问,父母之爱也符合这条标准:父母会对孩子赋予自己的感情,让孩子感受到自己的温情。
第二是“快乐”标准,两个人在一起都感到快乐。
和父母在一起感受到快乐,这对孩子来说很重要;不仅如此,发现父母和自己在一起也很快乐,换句话说,知道或体会到自己给父母带来了幸福,这对孩子的成长也很重要——这是孩子自我欣赏的基础:
“我的存在对他们来说不仅珍贵,而且是必不可少的。”
以上两条都是父母之爱同样符合的特征。但是,
“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并不局限于温暖与温情中彼此给予的快乐”。
这是因为,孩子不能在没有成人帮助的情况下独自构建自己的生活,所以“名副其实的父母之爱必须伴有要完成一项任务的意识”(p.9),即履行对孩子的“教育义务”,帮助孩子学会如何生存下去。
也因为父母肩负着“教育义务”,所以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也就并不总是“温情快乐”:
“所有的父母都清楚,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会发生许多变故。在这些时候父母必须做出一些举动,它们暂时会使大家都感到不快,但却是非做不可的。”(p.10)
让我们回到两个成年人之爱的第三条标准:“占有”标准。他/她是“我的”爱人,“我的”朋友,而不是其他人的。
在“占有”这条标准上,父母之爱与一般意义上的爱相比,更是有显著的不同:
父母对孩子的占有感很重要:“意识到这个孩子正是他们的孩子,以及他们就是这个孩子的父母,这能使他们心安理得地当好父母”(p.11)。敢于承担父母的角色和责任,可以让他们的孩子感受到有安全的依靠和归属。
但是作者也指出:这种对孩子的占有感的积极意义也仅止于此。父母更必须做的,是限制自己对孩子的占有欲。因为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是完全不平等的(而成年人之爱通常是势均力敌的):
孩子的生存完全依赖于父母,其思想和行为也都会仿效父母,但孩子仍然是将要离开父母、拥有自己生活的独立个体。父母如不限制自己对孩子的占有感,往往会妨碍孩子生活并阻碍他实现自我。
因此作者对比说:在其他爱中,“施爱者”可以致力于留住爱的对象;但在父母对孩子的爱中,父母却要“致力于失去后者”——
随着孩子的逐渐长大,父母必须要放手让孩子去做他想要做的事情、去结交和亲近其他的人际关系,必须接受孩子开始拥有让他们反感的口味、让他们痛惜的观点,以及他们视为不良的爱好。
尽管孩子仍然会爱着父母,会始终把父母置于自己生命中某个重要的位置。“但即使这个位置永远都是特别的,它也不再是首要和唯一的。”(p.15)
由此,阿尔莫总结出真正的父母之爱,是:
第一,父母为了孩子“长大”成人,在各方面都能向他提供他所需要的物质;
第二,在这么做的时候,父母尤其要清楚地意识到,这些付出只是为了有一天孩子能离开他们,依靠自己的翅膀自由地飞向另一片天空。(p.14)
爱孩子,实际上就是随着岁月流逝逐渐减少孩子对父母的依赖性,这既包括物质的,也包括感情的。
在依恋孩子的同时,也要致力于与之分离,这就要求父母爱孩子不能和其他爱那样“跟着感觉走”,而是要完成一项“做的过程中始终伴有痛苦”的工作,也即“教育”之义务。
既然父母之爱的特别之处是要完成对孩子的“教育义务”这项“工作”,那么,作者所说的“教育”,具体指什么呢?
很多人以为,教育的目的就是“使孩子在长大成人后有能力与他人相处生活”,也就是,帮助孩子适应社会。
在这种观点下,教育的功能主要是影响孩子的行为方式,让其知道“不是什么事情都能做”,抑制其贪玩的天性,从而适应社会规则、服从社会利益。
阿尔莫认为,教育虽具有“适应社会”的功能,但如果仅从这一方面来理解“教育”,却是歪曲了教育的含义。
如果只从适应社会的角度去看待教育,那么孩子就是要被规训的对象,孩子的率真和追求快乐的本能就是要被抑制甚至是被扼杀的目标。
这样的教育观念,很容易发展为一种“镇压式”的教育情境:“不要做这个!”“应该做那个!”
但是,作为一名精神分析研究和实践者,作者阿尔莫却指出了这种教育观念的偏差:
它忘记了除了“适应社会”,孩子更需要通过“心理成长”成为一个成熟的“人”。
这里的“心理成长”不局限于从小孩心理变成大人心理,而是一种蜕变,是“使儿童从兽性向人性转变的主要过程”。(p.99)
因为儿童的心理成长并非自然而然发生(与之相比,身体发育则是自然发生的),更不是与生俱来的性格使然,而是极其复杂漫长的、需要大人提供助力的过程。
在心理成长过程中,孩子固然也要在大人的帮助下了解社会规则和适应社会,但这并不是以抑制本性为前提的。
阿尔莫所言“教育”,就是帮助儿童实现心理成长(或用阿尔莫的老师弗郎索瓦兹·多尔多的话来说,即“人性化”)的主要载体,它同时包括两方面的工作:
“第一,帮助孩子发现他是谁、喜欢什么、想要什么,帮助他发展自己的潜力,塑造自己的生命和个性。
第二,教给他人类的生存规则,使其在实现上述事情的同时,将自己的个性更好融入到社会中。”(p.99)
这两方面工作密不可分。它们能让孩子同时获得自尊感和尊重他人的意识:
不管对方是谁,都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而我也是一个人,我有权利自我尊重,并要求别人也尊重我。
父母,就是儿童来到这个陌生世界后实现心理成长的向导:
“通过给他一步步地指明道路让他发现这片土地,并通过自身的行为示范逐渐教给他人们是如何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p.98)
但是作者也承认,让大家接受这样一种教育观并不容易。
因为这样的教育观念若要实践起来,就必须要有一些准则、一些章法,而这就容易落入教条主义的窠臼而被人诟病:
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谁能保证教育的准则章法就适合所有孩子?这不恰恰是没有尊重孩子的个性和欲望吗?又有谁敢说,自己有能力提出来这种正确靠谱的准则呢?
阿尔莫写作本书的当时,也正值法国社会心理学的热潮:许多心理专家纷纷在各类大众传媒中提出不同的教育观点或建议,而众说纷纭的结果是,很多父母因此更加无所适从、徒生焦虑。1
既然每种专家建议都各有其道理,而孩子又各有其特殊个性,那么教育孩子或许便是一种见仁见智的实践,于是一种普遍的观点便开始流行起来:
父母养育孩子不需要参照任何原则,只要跟着感觉走,凭着自己的意愿抚养孩子,也无大碍。(p.104)
这也是为何“爱孩子最重要”这类观念普遍流行的原因。因为这是所有父母都更容易接受的观点,也是所有专家无法反驳的观点——爱孩子,总是没错的。
出身精神分析学派的阿尔莫,也无比认可父母之爱的重要性:
“只有为父母所爱,孩子才会感到自己是‘可爱的’。如果无缘此爱,孩子就会茫然地去寻找可以帮助他填补这块空白,减轻痛苦的价值,有时甚至终其一生都为此而漂泊。”(p.159)
但是,也正是从精神分析专业的实践出发,阿尔莫重申了教育的重要性:
父母不应只给予孩子温情的“爱”,也必须给予孩子适当的“教育”。这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亦有利于父母的人生,更是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大有裨益。2
而且她认为,教育不只是在帮助儿童的心理成长,甚至是儿童成长的主要驱动力。
因此,精神分析学者应当敢于向为人父母者提出专业可信的教育观和准则。
阿尔莫在书中援引并发展了两位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以及弗郎索瓦兹·多尔多关于教育的分析。
本文我们主要来讲讲其关于后者的论述,因多尔多的理论也是从弗洛伊德发展而来的。
多尔多认为,儿童并不是自然而然就成长起来了,每一次的前行对于儿童来说都是困难甚至不可能的:
因为他必须服从生活的不断变化,而这种不断的变化每次都迫使他放弃至此已经享有的乐趣。
例如婴儿断奶的过程:
婴儿吃奶的时候会体验到两种快感,一方面是填饱肚子、平息饥饿带来的快感,另一方面是吃奶过程中嘴的吮吸所体验到的快感。
这两种快感和妈妈在自己身边的快乐联系在一起,令婴儿非常喜欢吃奶而不愿意放弃。以至于当妈妈开始为孩子添加其他食物时,孩子会因为非常折磨而拒绝,只想停留在妈妈的怀抱里继续吃奶。
但是婴儿最终都会放弃吃奶的快乐,为什么呢?
这归功于他的妈妈:妈妈知道孩子必须要成长,不能没完没了地吃奶了,所以她设立了一个禁忌。
她告诉孩子:“够了,你已经大了,不能再吃奶了”。是婴儿的妈妈,强迫着孩子往前走。
多尔多把这种由母亲设立的禁忌称为“象征性阉割”,并解释其含义为“对 孩子寻求的已知乐趣 的根本禁止”。
这种设立禁忌和推动儿童往前的方式,并不只出现于婴儿时期。在多尔多以及沿袭了其思想的本书作者阿尔莫看来,儿童在其成长的每个阶段都会被自己所发现的乐趣所束缚,从而无法独自前行、实现和谐的成长。
而父母就是那个在孩子背后推他一把的人。这种推动通过两种方式合力实现:
第一是孩子感觉到父母希望他长大(这种希望可能是父母无意识表现出来的)。
第二是父母向孩子表达希望的方式是否与这个希望本身一致。例如,一位家长对孩子说希望看到他长大,但仍由着孩子用奶瓶而不做干预,那么孩子就不会再相信他。
阿尔莫在此重申了“儿童不是自然成长”的观点。因为很多父母会认为孩子本能地就会独立产生成长的欲望,家长只需要等待孩子自己想要独立、让他们自己完成就好,无需进行任何干预。
但在阿尔莫看来,儿童会因“享受已有的乐趣”而停滞不前,所以需要父母主动干预。哪怕父母干预引起了儿童的痛苦、彼此的对立,但他们终会发现父母并不会妥协,从而接受这些约束。
而当他们接受了父母的推动开始前行,就会很快进入下一个成长阶段并获得一种新的幸福:成长带来的自豪感。他们自此便不会觉得父母的约束是暴力,而是一件有利于他们的事。
假如,父母因担心自己的干预会给孩子带来痛苦而选择放任孩子的言行(也即放弃教育),这能让孩子远离痛苦、继续无忧无虑下去吗?
答案是不会。阿尔莫说:
发育“迟缓”的儿童从来不会是开心快乐的孩子,他们只有做到超越了自己的迟缓时才会变得开心快乐。(p.128)
而且,当孩子发现父母不强迫自己成长时,孩子永远都不会想到,父母不干预的原因竟是“害怕使他痛苦”;他反而会以为是父母同意他这样的表现,甚至荒谬的认为自己这样做会让父母满意——于是固守此地,停滞不前。
因此,阿尔莫总结道,父母对孩子进行所谓“象征性阉割”,并不是为了制止孩子的快乐,也不是为了损害孩子的欲望,而是:
“强迫他放弃过去的快乐,却发现一个又一个其年龄允许得到的新的快乐。这样做将使孩子把快乐和成长结合起来,使其对快乐的追求不再服务于一种贫瘠的且继续制造贫瘠的停滞,而是服务于其生命,使其能够把对快乐的追求变为自己成长的动力之一。”(p.129)
这就是阿尔莫认为教育正是孩子成长驱动力的原因(因此,教育也是父母必须完成的工作)。
当然,这种教育的好处不止于此,它还有助于让“孩子能够把自己的成长和与同类相处的必要性和谐地联系起来。”
因为在让孩子放弃既有的快乐、去追求新的快乐时,父母同时也是在告知孩子人类社会所允许和不允许做的事,从而让他逐步认识社会规律。
这种教育是在家庭日常生活的每时每刻里进行的,它的意义也不在于“教给孩子文雅的举止或正确的行为规范”,而是先阻断孩子原本想要立刻满足冲动的途径,并向他建议另一种更符合社会法则的方式。比如父母会对孩子这样说:
“你想了解金鱼的身体结构,这很不错,但你不能因此就把它从鱼缸拣出来,把它切成两半看它肚子里有什么。它会很疼,会因此死去。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一起看这本关于金鱼的书,我可以给你解释所有的图片。”(p.131)
这不是要求儿童放弃他的冲动(无论如何,这对孩子来说是不可能的),而是“为他提供了通过确立与社会生活相协调的目标来满足冲动的可能:为了在社会中生活,最好成为动物学家而不是杀生的屠夫”。
这是一种“人性化”教育,孩子是在父母教育的过程中,从一个小动物、小野人,变成了文明人。
此时我们便也更能理解阿尔莫所说的意涵:教育的内涵并不只是要教儿童“适应社会”,而是要帮助儿童实现心理成长(人性化)。
受过此般教育的儿童,更容易在遇到各种事情时克制自己的冲动和直觉,开启先思考再行动的模式——这对儿童智力的开发显然有益。
而且,父母并不会责备孩子的欲望,而只是建议其换一种方式去满足,这会让孩子感到自己的欲望有价值(只要在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麻烦的条件下满足即可)。如此,孩子也将学会“不畏惧自己的欲望”,这既能让孩子不害怕自己,也有利于培养其创造力。
当然,父母对孩子进行此种“人性化”教育时,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别出现偏差。
有的孩子可能无法正确理解父母的话。他可能会认为父母是想禁止他实现自己的欲望,或者认为大人禁止他拥有某些快乐是因为大人只看重痛苦,或者认为大人不让他去做某些事情,是因为大人想自己保留做这些事情的特权,等等。
那么,父母(以及其他家长)如何避免出现这些误解呢?
首先,父母在给孩子提出约束时,必须很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注意自己的方式方法。父母须切记:这种约束既不是为了禁止孩子的欲望、也不是为了剥夺孩子的快乐,而是的确有利于他接下来能够获得新的成长的快乐。
其次,父母也要向孩子解释清楚:父母(或其他大人)要他遵守的约束,并不是个人观点或心血来潮;不论大人还是小孩,每个人都要服从一样的社会规则,大人自己也不能逃避。
因为究其根本,教育对孩子的约束不是用来巩固大人的不公正行为,而是“大人将孩子领入人类生活、让其认识人类法则的一种方法”。p.135
而要让孩子甘愿接受父母的这种约束,最关键的一点是:父母必须是孩子眼中的可信之人。由此,父母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是父母必须对自己说的话非常相信,对自己为孩子所树标准的价值和意义,深信不疑。
第二是父母也必须让孩子看到,自己是言行一致的,自己也遵守其要求孩子遵守的东西。
这也即我们中国人常说的“以身作则”。
如果孩子看到父母每天做着禁止他做的事情,他最后便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至少是无意识的):人长大后就可以做所有的事情,别人说的话都是无效和骗人的。
而上述想法一定会为他以后的生活带来很多恶劣的影响。
此外,阿尔莫还提醒我们注意:尽管此种教育是让孩子放弃一种快乐而去追求和获得新的快乐,但在旧的快乐已经失去、新的快乐尚未获得之间,孩子确确实实就是会感到痛苦。
这种痛苦的长短,取决于孩子被迫进行内心调整所需要的时间。这段时期,他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父母的帮助、支持和话语:
他需要父母理解他痛苦的原因、意义和程度,需要父母不将他的痛苦归因于厌倦和任性;
他还需要父母本身就理解这种痛苦是正常的、不能避免的,尽管表面看起来不是但实际上是积极的,因为它是成长的条件——这样,父母才不会因不忍心而自责自己是否太过苛刻,甚至放弃约束以让孩子避免磨难(同时也阻断了成长)。
有些父母会以教育之名行滥用权力之实,让孩子承受不该承受的、对其成长有百害而无一利的痛苦;
有些父母则为孩子正经历成长之痛而不忍心,试图把孩子从痛苦中“解救”出来……父母想要阻断孩子的痛苦,其实也可能是无意识中想要阻断自己的痛苦——
因为,“在禁止孩子享受从前乐趣的同时,父母也阻断了他们至此和孩子一起走的道路”(p.140)。
这也是前文提过的,父母之爱是致力于失去:爱他,就要帮助他与自己渐行渐远。
所以阿尔莫说,教育对所有的父母来说都是一件很困难的工作。
但也正因为此,她才要写这本书,告诉所有为人父母者:“教育孩子是爱孩子的唯一正确方式”;
告诉所有(包括其所在精神分析领域)的专业人士,要敢于相信那些遇到问题的父母是负责任的父母,敢于给他们明确的指导和帮助,必要时采取坚决的态度告诉他们:“这样做不好,这就是原因”。(p.160)
也告诉社会所有其他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托儿所、幼儿园、妇幼保护机构、学校、咨询机构等等),应当各司其职,在儿童幼年时期即采取足够的措施去帮助父母,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
“父母们不需要听漂亮话3,不需要人们以安慰的借口向他们兜售幻觉。他们需要的是人们给他们提供真正的帮助,给他们提供一些明确的准则。他们今天尤其需要的是让他们懂得,教育孩子不是像他们所担忧的那样,是对孩子的征服、捉弄和束缚,而是帮助孩子成长。”(p.161)
注释:
1.再看今天自媒体时代,信息泛滥更是有过之而不及,笔者作为一个母亲也常感被各类育儿观点所裹挟,索性都不看了!(不是,还是会挑着看,因为也担心自己什么也不知“耽误了孩子”)
2.“益于社会”这一点,我们将另撰文展开。
3.即“爱最重要”等这类的观点言辞。
本文参考书目:
[1]克洛德·阿尔莫(Claude Halmos)著.王文新、李美平译. 光有爱还不够——帮助孩子构建自我 = Pourquoi l’amour ne suffit pas Aider l’enfant a se construire[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
作者: Savannah
编辑:苏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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