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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教育丨该不该让孩子分享和谦让?

作者:佳伲 亲子教养 发布时间:2021-04-23
相信很多家长都有这样的困惑:鼓励孩子分享和谦让后,却发现自己的孩子在外面总是吃亏、被占便宜,因为很多孩子都不愿意分享,更不懂得谦让,而自己的孩子有时候变得虽然心里不太愿意分享,但也不会拒绝,心里很不高兴。家长们担心这样下去,孩子会懦弱和不自信。那么到底该不该让孩子谦让和分享?

分享和谦让行为是亲社会行为的组成部分和表现形式。亲社会行为是由美国学者韦伯斯伯于1972年在其《社会积极形式考察》一文中首次提出,用来指与侵犯等否定性行为相对立的、可以让他人乃至社会获得益处的行为。因此,亲社会行为又被称为积极的社会行为,如帮助人、与人共享、合作、谦让等,属于社会性行为这个大范畴,是个体社会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这些行为能促进幼儿社会性的发展,从而为日后的社会交往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分享和谦让行为非常重要,是我们应当提倡的。但在关于幼儿的分享与谦让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理解、接纳和尊重孩子的需要。


在上面的例子中,家长平时会教给孩子要礼貌、要分享,这样的观念当然值得提倡,但家长们不能忽略的是要看到孩子在当时的情境中是否愿意分享。很多时候,即便孩子不愿意分享,家长也会强迫孩子分享,甚至会说:怎么那么小气,小朋友玩一会儿就还你了;你不给别人玩,下次也别玩人家的……这种强迫分享的行为反映了家长没有从孩子的需要和感受出发,而是从维护自己面子的需要出发。真正的分享必须满足三个基本条件:从动机上来说,分享行为必须是主动自愿的;从形式上来说,孩子与他人是共享资源的;从情感上来说,孩子通过分享行为,最终获得的是愉悦感和满足感。只有同时具备了这三种要素,才是真正的分享行为,否则就是“伪分享”和“过度分享”。


孩子有渴望得到家长和老师认可的需要,如果是出于让老师和家长高兴或得到他们的认可而分享,则可能出现“伪分享”,即孩子自身并没有养成真正的分享意识,分享只是出于躲避惩罚或者获得奖赏等功利性动机,并不是从情感或内心里认同的分享。在社会中生活的个体,除了有与他人建立联系和良好关系的需要之外,还有处理好与自己的关系、尊重自己的意愿、维护自己内心安定的需要,如果父母强迫孩子分享,可能会导致“过度分享”,即孩子表现出“自我牺牲”的分享行为。如果孩子本身并不愿意分享,而家长一味强调培养分享意识而未支持孩子考虑自身的感受,导致孩子没有自我,不懂得尊重自己的意愿,不会合理地拒绝别人,这些都可能导致孩子懦弱,无法建立起自己的边界和底线。

另外,生活中还有一种情况,很多家长认为无足挂齿的零食或玩具,甚至是路边捡到的树叶、小木棍,在家长看来并不值钱,孩子却视若珍宝似地保护,不愿意分享给任何人;而对于有些比较贵重的玩具,有些家长会嘱咐孩子:“这个玩具很贵,不要拿出去分享,否则小朋友可能会弄坏……”而孩子可能会毫不在意地分享给自己的小伙伴。对于这些情况,家长应该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尊重孩子的意愿,而不是根据自己对物品的价值判断来替孩子做决定。

总之,家长应该将做决定的权利交给孩子,让孩子选择是否分享以及分享哪些东西。

是否鼓励孩子分享和谦让要综合多个因素考虑。

1、孩子所处的发展阶段。


两三岁的孩子正处在“自我中心”的年龄阶段,这个阶段的孩子大多数时候都无法顾及别人的感受和需要,不能真正体会到与同伴分享的快乐感受,如果家长不理解这一点,用外在的压力来强迫孩子分享或强求孩子去谦让别人,很可能违背他们本身的意愿,造成上文中所说的过度分享或伪分享,不利于孩子的发展。而再大一些的孩子,才慢慢开始发展观点采择能力,即“区分自己与他人的观点、并根据当前或先前的有关信息对他人的观点(或视角)作出准确推断的能力”,这时候他们才开始理解自己和他人的视角,才有可能理解分享和谦让,真正做到主动自发地与他人分享以及谦让。


艾森伯格(Eisenberg)的亲社会理论认为,在亲社会行为的关键期,观点采择能力发挥关键的作用。观点采择能力越强,在对待他人的不同看法时更容易领会,更能与他人感同身受,就更容易产生亲社会行为的倾向。大概从6、7岁开始,儿童的这种观点采择能力才发展起来。因此,一方面,家长们不需要在孩子3岁前刻意强求其分享,另一方面,在鼓励孩子分享和谦让行为时,也不要期待孩子在7岁前有超出其发展阶段的稳定的分享行为。

2、具体分析孩子所处的情境。


孩子在不同的情境中、面对不同的同伴时会有不同的分享体验。父母一方面可以放手让孩子自己去体会和感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享,在什么情况下要拒绝小朋友的不合理要求。另一方面,父母可以启发孩子思考: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谦让,为什么?与孩子就事论事,帮助孩子建立是非标准,这也是让孩子学习在不同的情境中如何具体应对的机会。


幼儿分享、谦让意识和行为是通过学、思、感、悟的过程养成的。

1、通过日常活动进行关于分享的知、情、意的渗透,而不是一味说教。

孩子对事物的学习是通过体验和感受获得的,家长要注重引导孩子在分享行为中体会对分享过程及其结果的感觉,在对于分享的认知中体会对分享意识、观念及其结果的感受;在分享后体验情绪感受是怎样的。分享行为和谦让行为既是利他行为,同时也是互利行为,有利于拉近幼儿与同伴之间的距离,维持自己与他人的良好关系,享受朋友之间彼此付出与分享的快乐。孩子在分享的过程中,能体验到利益他者,给他人带来快乐;同时,自己也能够收获联结与友谊的归属感,体验和感受亲密关系的愉悦美好,感受到自己与他人相处的意义和价值。

而如果是家长或老师一味的说教,直接告诉孩子怎样是对的,怎样是错的,强迫孩子做什么,不做什么,孩子并没有获得分享、谦让之后的直接体验,就可能会出现家长所担心的过度分享或伪分享、造成孩子懦弱、不自信等不良后果。

2.在引导孩子学会分享上,家长寻找合适的时机,用有效的方法来培养孩子的分享意识和分享行为。

研究显示,学龄前幼儿在看到他认识、并且关系较为亲密的人做出亲社会行为时,他们会表现出更多的亲社会倾向。家庭是幼儿生活的重要环境,幼儿的行为表现深受家长的影响。家长可以在家中为孩子营造分享的家庭氛围,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到孩子的行为。其次,可以通过创设丰富多彩的亲子游戏,通过角色扮演、绘本阅读等方式,让孩子直观地感受“独占”和分享的区别以及分享的快乐,孩子自然也就养成适宜的分享和谦让的品格。

参考文献
[1]Flavell, J.H.(1968). The development of role-taking communication skills in children. New York: Wiley.
[2]戴维·迈尔斯 著,侯玉波,乐国安,张智勇,译. 社会心理学. 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6年版.
[3]但菲,刘彦华. 婴幼儿心理发展与教育[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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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佳伲

编辑:Smiles、早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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