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4日,由北京师范大学天行教育哲学研究院、哲学学院及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天行沙龙第四期活动在主楼A803教室成功举行。沙龙以“做个好人和把人做好——光怪陆离的道德生活”为主题,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田洁副教授主讲。来自哲学学院、教育学部、文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统计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等多个院系的师生参与讨论。活动由哲学学院副院长郭佳宏教授主持。
本期沙龙主题涉及道德哲学的一个根本问题:日常语言中常说的“做个好人”(be moral)和“把人做好”(live well),二者有何区别?何者更值得追求?
此处所谓“做个好人”,是指成为符合道德规范、有道德感的人;而“把人做好”,则意在探问如何活出值得的、完整的、具有意义的人生。后者不仅包含道德维度,还涉及美感、爱、自由、创造等非道德但不可或缺的价值。这导向了一个似乎既有悖直觉又符合直觉的结论:做好人容易,做人却难。
以此破题,主讲人呈现了道德生活中的诸多张力与困惑,并引入伯纳德·威廉斯(Bernard Williams)及苏珊·沃尔夫(Susan Wolf)等人的伦理批评,尝试为始终复杂的人类道德处境提供更贴近实际的解释框架。
围绕“做个好人”,所探讨的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要做个好人。借助柏拉图《理想国》中的裘各斯戒指寓言,可提出这个首要问题:如果无人监督与惩罚,我们还会选择道德吗?针对这一问题,传统的回答——担心报复、害怕报应、合作本能、道德直觉等——都未能构成真正具有规范力量的理由,而更像是一种策略性顺从。
第二个问题是如何做个好人。回顾功利主义与道义论两个主流回答:功利主义要求行动者追求最大多数人的幸福最大化,可能忽视个体权利和动机的复杂性,使道德主体沦为计算机器;康德式道义论要求行动者做那些可以被普遍化原则所允许的事情,可能脱离人的情感和具体处境,使道德主体沦为道德手册。
主讲人强调,功利主义和道义论对为什么要做个好人(为何要有道德)和如何做个好人(如何践行道德)两个问题的回答之间存在结构性脱节——它们未能提供一个既可行动、又可自我认同的道德主体模型。
在广为引用的论文《饥荒、富裕与道德》(1972)中,彼得·辛格(Peter Singer)提出了著名思想实验:如果我路过一个浅塘,看见一个小孩正在溺水,我应当走进去把他救出来。这样做会弄脏我的衣服,但这微不足道,而那个孩子的死亡则显然是非常糟糕的事。这段设想常被用来支持对远方苦难的积极援助责任,并成为有效利他主义(effective altruism)理论的经典起点,它的直觉吸引力在于揭示了我们对他人苦难的直接责任。
然而,威廉斯对此类道德推理提出了更深一层的质疑:若一个人在面对这类场景时,还必须通过计算道德责任或权衡抽象原则来决定是否出手援救,那么他就已经“一念太多”(one thought too many)——他失去了应有的情感响应与道德直觉。尽管威廉斯并未直接回应辛格的浅塘救孺子设想,但他在该反驳中所强调的是在某些情境中,道德行为应源自具体而直接的情感响应,而非抽象复杂的计算。这构成对辛格式道德普遍主义的一种深层动机结构上的批评。
威廉斯的原句和相应场景设定是:“若你在决定该救你的妻子还是陌生人时,还要考虑道德的要求,那就是一念太多了。”(To think about the demands of morality in order to decide whether to save your wife or the stranger is to have one thought too many.)
在对功利主义的经典批评中,威廉斯通过“吉姆与印第安人”与“乔治与生化武器”两个思想实验,揭示了后果论式伦理观的根本缺陷:它将个体道德行动的正当性完全交由效用计算决定,从而剥夺了行动者的情感动机、道德信念与自我认同。他指出,真正的道德判断必须维护个体的行动主权与人格整全性(integrity),而非把人还原为抽象效益结构中的功能环节。
例1:吉姆与印第安人
设定:
吉姆偶然来到南美,被独裁者要求执行枪决一名印第安人,以换取释放其他19人;
如果吉姆拒绝,所有20人都将被处死。
功利主义的回答:
杀一个救十九个,当然是净效用最大,所以吉姆应开枪。
威廉斯的批评:
即便结果更好,也已使得吉姆亲手杀人,而这可能违背了他的深层道德信念;
功利主义让吉姆被绑架为最大效用的执行者,却忽视了他是谁——一个不愿作为行刑者的人。
例2. 乔治与生化武器
设定:
乔治反对生化武器,但因生活困难,朋友为他介绍了一份高薪的生化研究工作;
如果他拒绝,职位将落入真正热衷发展生化武器的人之手。
功利主义的回答:
他应接受这份工作,因为他对道德的顾忌反而有助于抑制危害。
威廉斯的批评:
这相当于要求乔治背叛自己的道德立场,以效用计算为理由接受他无法认同的事业。
总之,功利主义所提倡的选择破坏了吉姆与乔治的道德自主性,消解了他们作为道德行动者的角色。同样的批评也适用于康德式道义论:将道德行为完全建立在普遍化原则与出于义务的动机之上,也可能使道德行为失去其行动者视角中的情感正当性与个体动机归属,导致行动者与其自身行为之间的疏离(alienation)。
因此,与其追求做个“好人”,不如追求做个好“人”。
即,面对伦理生活时的恰当问题不是:What is the good/right thing to do?
而是:How to live a good life?
后一追求可否被前者简化,取决于你是否认为道德善好(moral goodness)就是善好生活(good life)所需的全部善好(goodness)。
主讲人在此进一步援引苏珊·沃尔夫对道德圣徒的否定。其经典论文《道德圣徒》(1982)开篇即旗帜鲜明:“我不知道这世上是否真有道德圣徒。但如果真有,我庆幸的是我自己和我最在乎的人们都不在此列。”
为了探讨道德完美是否值得追求,沃尔夫区分了两类道德圣徒:以他人为重的“爱心圣徒”与以义务为重的“理性圣徒”。然而无论是哪种,道德圣徒都必须牺牲生活中诸多非道德但重要的价值,如幽默、艺术、美食、审美趣味与个性发展。这类人物虽然在道德上无懈可击,却也令人疲惫、不真实,甚至让人敬而远之。
一个例证是:彼得·辛格刻画的有效利他主义者就是不折不扣的功利主义圣徒。
对道德圣徒的讨论引发了主讲人的进一步设问:如果一个人不够道德,是否就不值得尊敬?例如,高更的艺术人生虽然伴随对家庭责任的弃置,是否就因此毫无价值?道德当然是重要的,但并非唯一重要的,也不总是最重要的。现代社会中的道德生活无法脱离个体的多重价值取向。人生中有许多非道德的善,它们并不以道德为前提,却构成我们认同与成就感的重要来源。
回到沃尔夫的断言:“一个人可以极其美好,而不必极其道德。”(A person may be perfectly wonderful without being perfectly moral.)
真正值得过的人生,应当是多元价值的综合协调,而非道德价值的绝对统治。哲学问题并不仅是逻辑问题,更是生活问题。做个“好人”固然重要,但如何“把人做好”,需要我们面对复杂的人性、价值张力与有限理性。
最终,主讲人的主要结论包括:道德是重要的,但肯定不是唯一重要的,也不一定是最重要的;如果不把道德价值至于优先,我们做的其他价值选择最好是能够跟道德价值等量相当的;投身于任何一个单一价值理念的人生可能都是不完满的。
提问环节对核心讨论的一个重要补充是:威廉斯对个人整全性的强调相容于道德圣徒的生活选择,而沃尔夫对道德圣徒的无情批评则可能因为强调生活内容的多样性而贬低人与人之间的个体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