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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视野下的时间问题(三)

作者:黑鱼与橘猫 发布时间:2024-04-26
黑鱼与橘猫 天行LAB 2024-04-26 15:30

编者按:时间问题是一个既古老又崭新的话题。说它“古老”,是因为恐怕没有哪一个主题能够比时间更早地进入人类生存的视野了。早在希腊神话时代,就存在一位代表并掌管着时间的原始神柯罗诺斯(Chronus)。随后,自西方哲学诞生以降,无数思想巨擘都曾或多或少、或隐或显地探讨过时间问题,从中可以列出一串沉甸甸的名单: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休谟、康德、谢林、黑格尔、柏格森、胡塞尔、海德格尔、列维纳斯,等等。而说它“崭新”,则是因为时间问题总在不断“发声”,那些哲学史上的巨人们关于时间的争论从未停止,时间问题被反复重提,直至今日仍未获得一致的解答。

与此同时,时间问题也是一个普遍且重要的话题。说它“普遍”,是因为:一方面,万事万物无不处在时间的流变之中;另一方面,我们的实际生存也总是与时间息息相关。时间究竟是什么?每个人都对此有所模糊的领会,却很难予以清晰的解答,正如奥古斯丁所言:“时间究竟是什么呢?如果有人问我,我是知道的;但如果我想要向发问者解释清楚,就无从开口了。”说它“重要”,则是因为,时间乃是西方哲学史的问题之“眼”,许多其他的经典哲学论题,比如存在、真理、自由、历史,等等,都能在关于时间问题的思想探寻中获得全新的指引、提示。





亚里士多德时间疑难:休谟和康德式的探究








亚里士多德认为,时间是关于前后运动的被数之数。这也意味着,他一方面发现意识作为唯一可能的计数者,是时间存在的必要条件;但另一方面,他同时看到,前和后本身就存在于运动之中,因此时间似乎在可被测量的事物运动中就可以存在,并不一定需要依赖意识本身。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模棱两可的判断,是因为亚里士多德没有对意识本身进行再反思,即意识还未成为“自我意识”,因此无法透析到隐匿在物理时间视域下的时间和意识背后还有一个反思性的主体即“心灵”(Mind),进而未能区分作为内部观念存在的时间与作为外部对象存在的时间。


这种观念与对象的时间区分在休谟那里得到了全面地展示。休谟是在“主-客”二元的认识论层面上研究时间问题的。他认为,对象通过知觉(Perception)进入心灵而形成知识,知觉又可分为印象(impression)和观念(idea),二者之间并无本质区别,只存在强烈程度和生动活泼程度的不同[1];其中,印象又可以进一步被分为感觉(Sensation)印象和反省(Reflection)印象。一般而言,任何观念都是首先由感觉印象得来的,是感觉印象的一个复本。接着,这些观念通过心灵自身的反省活动又能产生新的印象,即反省印象,然后这种反省印象又会进一步产生相应的新观念,如此无限持续下去[2]。在印象和观念如此不间断的接续中,时间观念便产生了。


在休谟看来,时间对象通过知觉而在我们的心灵中产生影响。但是,我们对时间的知觉却很特殊,即是说,时间观念并不是由一个特殊印象得来的,而是一种若干印象呈现于心灵中时的发生方式。换言之,时间观念就是各种知觉的前后接续。例如,在笛子上吹出五个前后相连的音符,好像会给予我们时间的印象和观念,但是,时间却既不是呈现于我们听觉或其他感官的第六个印象,也不是心灵在反思自身时所发现的第六个印象,质言之,根本就不存在任何时间印象,而只有时间观念,并且这个时间观念既非源自感觉印象,亦非来自反省印象。作为一种特殊观念,它不是任何印象的复本。事实上,只是由于这五个音调所给予我们的感觉印象的持续、亦即只是作为呈现方式,才使我们产生了时间观念[3]。总而言之,时间观念不是由一个特殊印象得来的,它产生于若干印象呈现于心灵时的方式和过程。


作为观念存在的时间实际上是一种知觉呈现的方式,那么,作为对象的时间又是如何产生的呢?休谟强调,我们无法直接认识和把握作为客观对象的时间,而只能通过对时间观念的认识来间接触及时间对象。且举一例,我们可以由时间观念的有限可分性来推知时间对象的有限可分性,还可以由时间观念中的不同知觉的持续推知时间对象总是同可变的事物相关,等等。这是因为,观念是对象的表象,鉴于此,这些观念之间的关系、矛盾和一致性都可以应用于它们的对象上,统括之,此乃一切人类知识的基础。[4]


综上所述,在休谟看来,心灵和对象之间是通过知觉、而且首先是通过感觉印象作为中介而联系在一起的,但在时间对象作用于我们的心灵时,却无法产生任何时间印象,不管是感觉印象还是反省印象。这样一来,时间观念与时间对象在失去印象中介的前提下是如何产生关联的呢?由此引发了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独立于心灵之外的、客观的时间对象究竟是否存在?


面对这一困境,康德没有如休谟那样预先设定了时间对象的存在,而是首先对时间展开了形而上学的阐明和先验的批判考察,其关键在于,时间观念不是心灵在关于知觉的前后接续的体验中产生的,恰恰相反,我们之所以能够感受到不间断地、前后相继地知觉持续,正是因为心灵先天地就拥有时间这种纯粹的感性直观形式,否则我们根本就无法直观到任何的前后相继。因此,时间不是从经验中抽引出来的经验性概念,如果不是有先天的时间表象作为基础,“同时”、“相继”都不会进入到我们的知觉中来。换言之,惟因心灵已经先天地赋有时间维度,以此为基础,我们才能想像某些事物存在于同一个时间中(“同时”),或者处于不同的时间次序之内(“相继”)。[5]


在“时间概念的先验阐明”中,康德进一步阐明了运动和变化的概念只有通过时间表象、并在时间表象中才是可能的。与此同时,由于时间是心灵的先天的感性直观形式,我们因此不能抽掉感性直观这一主观条件来谈论时间。鉴于此,时间只是所有一般现象的先天形式条件,并非一切完全独立的、客观自在的事物的存在根据。就此而言,康德扩展和修正了亚里士多德的一个命题:并非一切事物都在时间中,而只能说,“一切事物作为现象(感性直观对象)都在时间中。” [6]


一言以蔽之,康德没有对“时间是什么”这个问题给予直接而肯定的回答,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或者休谟那样,而是采取批判哲学方法,首先从“时间不是什么”这一否定角度来考察时间问题,例如,“时间不是什么从经验中抽引出来的经验性的概念。”[7];“时间不是什么推论性的、或如人们所说普遍性的概念,而是感性直观的纯形式。”[8];“时间不是独立存在的东西,也不是附属于物的客观规定,因而不是抽掉物的直观的一切主观条件仍然还会留存下来的东西”[9];等等。


从“时间是什么”到“时间不是什么”,康德在时间问题的范式演变中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尽管这种转变仍遗留下不少问题。比如,作为先天的感性直观形式,时间一方面是先天的形式,具有不变性;另一方面,作为前后之序,时间又具有同时或者相继的特性,它们体现在所有生灭变化的现象界中。这一内在矛盾也揭示了,时间不只是一种直观形式,同时也是一种关于现象的感性直观


注释:

[1]参见[英]休谟:《人性论(上册)》,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1页。

[2]休谟特别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加以说明。一个印象最先刺激感官,使我们感觉到冷热、饥渴和苦乐。这些印象会在心灵中留下一个复本。印象停止以后,复本仍然存在,这个复本就是所谓的“观念”。当苦乐观念回返到心灵中时,它就产生欲望和厌恶、希望和恐惧等新印象,这些新印象就被称为“反省印象”,因为它们皆由反省而来。那些反省印象又为记忆和想象所复现,即产生新观念。这些新观念继而又会产生其他的印象和观念。(参见[英]休谟,《人性论(上册)》,第19页)

[3]参见[英]休谟,《人性论(上册)》,第50页。

[4][英]休谟,《人性论(上册)》,第42页。

[5][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杨祖陶校,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4页。

[6][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38页。

[7][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34页。

[8] 同上,第35页。

[9] 同上,第36页。

作者:黑鱼与橘猫

编辑:苏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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